————律师声明————

     据用户投诉反映并经调查,发现当前社会上有某些企业和个人在网络、电视和其它平面媒体上大肆通过广告形式假冒、盗用“华联”、“华联航空”、“华联航空售票中心”名义开展机票经营活动。这种违背诚信原则,混淆视听,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华联航空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了市场经济社会公平竞争的基本准则,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本律师受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发布声明如下:
一、“华联”、“华联航空”、“华联航空售票中心”商号名称,依法专属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直至目前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华联”商号名称,目前网络上众多冠以 “华联航空” 、“华联航空网” 、“华联机票网” 、“华联机票专家” 、“华联售票中心”以及虚假机构名称“深圳航空华联售票中心”字样网站,均属侵权假冒。据查,这些假冒和侵权网站绝大多数属于无照经营。
三、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属全国行业知名企业,在市场上有着极高信誉度,被评为“最具商业价值品牌企业”;被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晚报授予“深圳人最值得信赖的企业”荣誉称号!该公司法定域名为www.88880000.com,敬请广大旅客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近日将对假冒和侵权人,以及对假冒和侵权行为不验证营业执照和名称、不验证网站是否备案、只认钱不顾商业道德、违法提供网络搜索帮助和庇护的搜索引擎公司和网络广告代理商,依法提起侵权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深圳市华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执照查看

           特此声明

法律顾问: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明春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